常德市人社局: 举报人:洪**,联系电话:13762629996。
被举报人:湖南省兴业肉类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石门桥镇高家港村三组。法定代表人:刘卫华。 举报事由:举报人2013年6月发生九级工伤,2022年4月10日因被举报人拖欠劳动报酬,举报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 经本人至市民之家工伤保险窗口咨询,劳动者自行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手续有以下两个痛点:1、《常德市工伤职工待遇申请表》内容部分本人均可准确填写,但是需要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现用人单位气急败坏,不愿办理。2、用人单位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致使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手续受阻。(3、其他手续材料本人均有。)请求:请求常德市人社局为工伤劳动者就办理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手续指点迷津,为老百姓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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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3-04-20 16:29
帖内置顶 – – 2023-04-20 16:30
网友红日之光,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湘人社规〔2022〕40号)文件第七十九条规定: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应提供单位已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相关凭证或离职时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相关文书。如用人单位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建议工伤职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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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3-04-20 16:29
网友红日之光,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湘人社规〔2022〕40号)文件第七十九条规定: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应提供单位已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相关凭证或离职时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相关文书。如用人单位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建议工伤职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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